各園區、鎮(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各有關中學:
根據《關于印發<東莞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東教基[2018]1號)、《東莞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初中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自2021年起納入我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為有序推進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考點建設工作,確保我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平穩、順利實施,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照“相對集中、就近考試”的原則,原則上各園區、鎮(街)應至少設立1個考點,每個考點至少設物理、化學、生物標準化實驗室考場各1間。各園區、鎮(街)應結合實際情況,進一步合理規劃、設置本鎮街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考點,及時啟動實驗操作考試考點考試系統的招標及建設工作。為確保預留足夠的時間進行全市考試系統聯調及考前模擬,各園區、鎮 (街)及有關學校原則上應于2020年9月底前完成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考點建設工作。
二、各考點建設時,應按照《東莞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標準化考點建設指南(試行)》(詳見附件)的標準及要求進行軟、硬件的建設,并確保考點所建設的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系統、監控系統能與市實驗操作考評及教學系統平臺、市國家教育考試巡考平臺相互兼容,實現考試考務數據、考生作答視頻以及其他與考試相關的數據與市平臺無縫銜接、互聯互通。
三、生物實驗室涉及的數碼電子顯微鏡由于仍在選型及論證,具體技術參數另行公布。
附件:東莞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標準化考點建設指南(試行)
公開方式:依申請公開